根据《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四川民族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二级学院公示、学生处复核,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师生监督、举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学生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8日
举报电话:0836-2856171(纪委办公室)
0836-2859528(学生处)
附件:四川民族学院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名单
四川民族学院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