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民族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修订)》及考核招聘方案和公告,经报名、考核、体检、综合考察等程序,现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5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836-2859599(四川民族学院党委组织部)
0836-2856171(四川民族学院纪委办公室)
0836-2855978(四川民族学院人事处)
附件:四川民族学院2025年5月引进高层次人才拟聘人员名单
四川民族学院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