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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四川省委期间四川民族学院党委第三轮第一巡察组巡察机关第七党支部工作动员会召开

日期: 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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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11月28日,第十二届四川省委期间四川民族学院党委第三轮第一巡察组巡察机关第七党支部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巡察组组长任猛章主持召开与机关第七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林刚的见面沟通会。动员会上,巡察组副组长王波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并就巡察工作提了要求;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毛英出席会议并讲话。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渝,驻校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纪委副书记、巡察办主任王全彬,党委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机关第七党支部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王波阐述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强调了巡察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方针。他指出,本次巡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突出政治巡察定位,重点围绕“四个聚焦”开展监督。他代表巡察组提出四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工作重要意义;二是把握巡察定位,明确巡察工作职责任务;三是积极支持配合,形成协作合力;四是畅通渠道,广泛征求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毛英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自我革命的政治自觉;要紧紧抓住巡察契机,切实提升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自觉;要更加严守纪律规矩,规范开展巡察工作。

林刚表示,此次巡察既是对党支部的全面 “政治体检”,更是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全体党员干部将旗帜鲜明讲政治,以巡察检验党性;强化协同同题共答,保障巡察高效推进;坚持刀刃向内抓整改,把巡察成果转化为事业发展动力。

据悉,党委第一巡察组将在B区综合行政楼0700办公室工作1个月。巡察期间(2025 年 11 月28日至 2025 年 12月28日)设专门信访电话:2832785,并在A、B、C三个校区分别设置了征求意见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18:30。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第十二届四川省委期间学校党委第三轮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机关第七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机关第七党支部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文/程西慧 图/彭子懿 审核/田泽森)